团联发〔2023〕1号

 

 

关于举办兰州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引导全校团员青年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党的二十大确立的各项任务上来,同时为我校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竞赛征集优秀作品,遵照及早行动、系统组织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启动兰州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兰州大学学生处、兰州大学教务处、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联合举办,兰州大学创新创业实践联合会承办。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和指导工作。

各学院须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学院的赛事组织、项目推荐、事项通知等工作。

二、大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 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 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原则上,参赛学院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确定,且一经确定不得再做修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照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确定的,需联系组委会进行报备。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超过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831日之后出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学院负责对参赛项目和参赛选手的资格进行初审。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本次大赛下设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各赛道介绍及要求可参考《兰州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方案》(附件2及《兰州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附件3)。

三、赛程安排

(一)团队组建及报名(即日起至2023226日)

1.选手报名:各参赛团队统一通过创新创业大赛与指导系统进行报名,并提交商业计划书(模板见附件1)和路演PPT系统开放时间及提交指南另行通知。

2.学院审核:各学院应于2023226日前在创新创业大赛与指导系统管理端完成参赛项目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3.商业计划书:文件名格式为项目名称+商业计划书要求为word格式。参赛团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还需将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计划书后一并提交。

(二)竞赛安排(20233-4月)

1.初赛(拟定于3月旬)组委会邀请评审专家(企业家、投资人)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材料评审,遴选优秀项目进入复赛。

2.复赛(拟定于3月中旬)组委会邀请评审专家(企业家、投资人)对进入复赛的进行项目路演,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项目进入决赛。

3.决赛暨金奖争夺赛(拟定于4月上旬)进入决赛的项目进行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评选出金奖、银奖团队。

四、表彰与奖励

(一)大赛根据各赛道及各组别的项目数量,按照一定比例设置金奖、银奖、铜奖若干,并以学院参与情况及项目获奖数为基础评选优秀组织单位若干。

(二)学校对在各级“互联网+”竞赛中的获奖学生团队予以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其中国家级金奖奖金10000元、银奖奖金8000元、铜奖奖金5000元,省级金奖奖金2000元、银奖奖金1500元、铜奖奖金1000元,校级金奖奖金500元、银奖奖金400元、铜奖奖金300元。

(三)通过学校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竞赛并获奖的学生团队和个人,给予参赛学生相应创新奖励学分。

(四)对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及甘肃省分赛中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可按照评审程序,由指导教师牵头申报,优先参评省级和校级教学成果奖。

(五)同一项目在不同竞赛或竞赛的不同级别赛事中均获奖情况下,教学成果奖、创新学分只评定一次,奖励奖金只评定一次(取最高)。

五、工作要求与说明

各学院可重点结合“校创”“国创”“创青春”“创新创业培育项目”“?政基金”等已有的创新创业项目,根据赛事相关要求转化为参赛项目;要深度挖掘教师的科研项目成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也可充分挖掘毕业5年以内校友(含海外留学生,不含在职生)创新创业项目,积极动员其参加大赛。

各学院要积极开展赛事宣传动员活动,面向学院师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大赛规则解读、大赛经验分享等活动。有需求的学院可联系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届时校团委可安排工作人员或往届大赛获奖代表到学院进行宣讲。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通知发布官方QQ群:628326171

请有意向报名参赛团队(13人)自行加入官方QQ群,便于赛事沟通及交流。

2.联系人:

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   田贯辉、包雨灵

联系方式:0931-8912914

兰州大学创新创业实践联合会 朱检

联系方式:cxcy@lzu.edu.cn

 

 

 

附件1:商业项目计划书模板.docx

附件2: 兰州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方案.pdf

附件3: 兰州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pdf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兰州大学学生处(章)

兰州大学教务处(章)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章)

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章)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