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开展兰州大学第五届十大“校园之星”暨百名“萃英青年榜样”
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23-02-13 】 【选择字号:

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新时代兰大青年青春心向党、奋进新征程的昂扬精神风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青春跟党走奋斗向未来兰州大学第五届十大“校园之星”暨百名“萃英青年榜样”推选展示活动,选树青春榜样,凝聚奋进力量,激励全校学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跟党走 奋斗向未来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兰州大学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

主办单位:兰州大学学生会、兰州大学研究生会

三、活动时间

1.推荐阶段:2023228日前;

2.遴选阶段:20233月;

3.表彰展示:20234月。

四、推选基本条件

1.兰州大学全日制在校注册个人(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或学生团体。

2.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能力突出,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3.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志愿公益、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立自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多才多艺、学生工作、疫情防控、全面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兰大学子中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

4.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十大“校园之星”候选人综合测评成绩(专业/班级)排名不低于前40%,其他“萃英青年榜样”不低于前50%

5.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年起)。

6.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推选竞争条件

在符合推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竞争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专业学习方面:学业成绩十分突出,综合测评成绩连续保持班级/专业第一名,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较高。

2.社会实践方面: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暑期社会实践或实习实践中取得了极为优异的成绩,且实践成果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或是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能带动其他同学学习和进步。

3.志愿公益方面: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个人参与志愿服务取得极为突出的成果或主持志愿服务项目取得优异的成绩,对我校学生积极参与志愿公益活动起到很好的先锋模范作用。

4.学术科研方面: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赛事中多次取得优异成绩;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或获得发明专利等。

5.创新创业方面: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十分优异的成绩。

6.自立自强方面:勤俭节约,品行端正,奋发向上,在生活中能够直面逆境、不畏艰难,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7.见义勇为方面: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

8.助人为乐方面:践行雷锋精神,坚持助人为乐,经常性开展公益助人活动,有突出助人事迹,深受社会好评。

9.孝老爱亲方面: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10.多才多艺方面: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国际、国内重要比赛中取得十分优异的成绩。

11.学生工作方面:有两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或社团负责人的经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为服务师生、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现兰大形象做出突出贡献,获得一致好评。

12.疫情防控方面: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组织或参加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成绩突出,为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获得有关组织的嘉奖。

13.全面发展方面: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异,思想政治素质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获得广泛好评。

六、荣誉设置

推选校园之星”10名,授予兰州大学校园之星荣誉称号。推选萃英青年榜样100名(含10名校园之星),授予兰州大学萃英青年榜样荣誉称号。

七、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组织本院推荐工作,原则上每院推荐名额不多于10个(含学生团队)。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可结合实际推荐1支所隶属的学生团队。

2.学院推选。各学院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保障真实性和代表性,确保将学院中最具有竞争力和示范性的同学推选出来。

3.学校遴选。主办单位将通过由校内外专家代表、学生代表等以事迹材料匿名通讯评审的方式从报名人选中遴选出100名同学确定为兰州大学“萃英青年榜样”。组织排名前30名的同学进行公开展示,邀请校内外专家代表、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代表、辅导员和团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等担任评委,遴选10名同学确定为兰州大学第五届十大“校园之星”。

4.表彰展示。将在全校范围内对100名兰州大学“萃英青年榜样”和10名兰州大学第五届十大“校园之星”进行表彰奖励及宣传展示。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增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明确一名负责人负责活动推进,并加入工作QQ群:715024818

2.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充分沟通、共同酝酿,认真对照推选的基本条件和竞争条件,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初评,认真完成推荐工作,经学院审定同意后,于228日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1)、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综测成绩排名(附件3)等证明材料、申请人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以学院+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lzuxshxsdyb@163.com,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交至榆中校区至公楼B110办公室/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101办公室。

 

联系人:赵晓伟、范晓莹

联系电话:1737067444918893818676

 

附件1:兰州大学第五届十大“校园之星”暨百名“萃英青年榜样”推选展示活动报名汇总表.docx

附件2:兰州大学第五届十大“校园之星”暨百名“萃英青年榜样”推选展示活动候选人登记表.docx

附件3:兰州大学第五届十大“校园之星”暨百名“萃英青年榜样”推选展示活动候选人综测成绩排名证明.docx 

 

 

兰州大学学生会

兰州大学研究生会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