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
及2025年春季学期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委 | 发布日期:2025-02-17   】 【选择字号: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根据《兰州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2024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及2025季学期立项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工作

    1.申请结项的社团需填写《兰州大学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活动成果。活动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图片(不少于6张)、相关新闻报道、音视频材料、论文或调研报告,活动图片、音视频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其余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2.申请弃项的社团需提交《兰州大学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弃项申请书》(附件2)。

    3.所有纸质材料须一式两份提交至城关校区东区新竹苑4楼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展览馆大厅或榆中校区至公楼B110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以XX社团项目化结项材料”形式命名发送至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组织策划部公邮(lzusgxmxc@163.com)。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2(星期日)18:00

    4.2024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情况将作为2025季学期项目化立项的参考指标

    二、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学校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

    2.项目化活动类型: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自律互助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其他类。

    3.立项数量:分为A、B、C三个等级,每个等级至多不超过10项,根据各类型活动的数量比例择优立项。

    4.原则上每个学生社团仅可申报一项项目化活动,且须在2025年春季学期内完成。

    (二)立项申报材料提交

    各学生社团于39(星期日)18:00前将《兰州大学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申报书》(附件3,一式两份)纸质版提交至城关校区东区新竹苑4楼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展览馆大厅或榆中校区至公楼B110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以“XX社团立项申报”形式命名发送至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组织策划部公邮(lzusgxmxc@163.com)。

    三、工作流程

    1.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组织评议小组对结项、立项材料进行评议和打分。

    2.各相关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结项、立项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对项目结项、立项情况予以公示。如对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反映。

 

    联  人: 田贯辉、明岩

    联系电话:0931-8912914、19809145587

 

  附件1:兰州大学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申报书

  附件2:兰州大学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弃项申请书

  附件3:兰州大学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申报书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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