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及秋季学期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根据《兰州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及秋季学期立项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工作
1.申请结项的社团需填写《兰州大学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活动成果。活动成果包括至少6张活动图片、相关新闻报道、音视频材料、论文等,纸质版材料仅需提交结项申报书,电子版材料需提交全部内容;申请弃项的社团需提交《兰州大学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弃项申请书》(附件2)。
2.所有纸质材料须提交至城关校区东区新竹苑4楼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展览馆大厅或榆中校区至公楼B110室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以“XX社团2025春项目化结项材料”形式命名发送至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组织策划部公邮(lzusgxmxc@163.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14日18:00。
3.申请结项的学生社团根据结项答辩成绩确定支持经费等级,同时结项情况将作为社团申报2025年秋季学期项目化立项的参考。
二、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学校正式注册学生社团。每个学生社团仅可申报一项项目化活动,且须在2025年秋季学期内完成。
2.项目化活动类型
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自律互助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其他类。
3.立项数量
分为A、B、C三个等级,每个等级至多不超过10项,根据各类型活动的数量比例择优立项。此次立项仅确定支持项目名单并拨付基础活动经费1000元,立项等级及支持金额根据结项情况最终确定并拨付剩余支持经费。
(二)立项申报材料提交
各学生社团于9月14日18:00前将《兰州大学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城关校区东区新竹苑4楼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展览馆大厅或榆中校区至公楼B110室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以“XX社团2025秋项目化立项申报”形式命名发送至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组织策划部公邮(lzusgxmxc@163.com)。
三、工作流程
1.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组织评议小组对结项、立项材料进行评议和打分。
2.各相关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结项、立项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对项目结项、立项情况予以公示。如对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人:田贯辉、何轩
联系电话:0931-8912914、19996089692
附件: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