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共青团中央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新时代青年团员队伍提出的重要要求,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扎实推进团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要求,现开展我校2025年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
(一)工作对象
全校团支部书记。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和待接转团支部书记不参加述职评议。
(二)工作内容
各基层团委组织团支部书记围绕换届、成立以来的团支部工作开展进行年度述职评议,团支部述职材料基本要求见附件1。听取述职的基层团委负责人应对述职情况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集中点评。一般按“优秀、良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坚持民主评议原则。
二、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
(一)工作对象
我校成立6个月以上(2025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评定标准
依据《兰州大学2025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见附件2),开展评星定级,重点评估2025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等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总)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
——三星级团(总)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
——后进团(总)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三)工作步骤
1.团支部对标自评
12月18日前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对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总)支部,在完成自评后,须同步整理提交《2025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开展情况报告》(重点反映发展团员情况、开展示范性主题团日活动、团员和青年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各团支部将签字确认后的《兰州大学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3)报送至所在学院(单位)团委,由各学院(单位)团委统一妥善保存。
2.学院(单位)团委复核认定
12月25日前,各基层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施“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
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支部限期整改工作。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
3.校团委审查
12月27日前,各学院团委将《2025年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汇总表》(附件4)可编辑电子版、盖章扫描版统一报送至邮箱twzzb@lz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公楼B111办公室。后续校团委将对“对标定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核验。
附件:
联 系 人:于 新 郭佳佳 程汉东
联系方式:0931-5292684 18195046098 13830637968
联系地址: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团委101室/榆中校区至公楼B111室
指定邮箱:twzzb@lzu.edu.cn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