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大学生“返家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校团委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兰州大学大学生“返家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团委发〔2026〕1号)要求,现将本年度寒假社会实践总结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报备工作
各单位要指导所有参与2025—2026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登录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学生端(https://twsys.lzu.edu.cn/lzutwstu/),在“寒假社会实践”版块进行登记报备。参与“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的同学无需从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报备。
报备登记时,学生应上传《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附件1)、《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2)及实践照片1-2张,系统所填报的相关信息应与《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一致。
各单位管理员须于3月22日(星期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审核工作。
二、评优推荐工作
各单位可根据实践活动的实际开展情况和结项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不超过实践总人数的10%推荐“优秀学生”,实践团队可按照专项实践不超过15%、非专项实践不超过10%的比例推荐“优秀团队”(数据核算遵循四舍五入原则,单项不足“1”的可酌情推荐1个)。“兰大使者母校行”的评优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传承·对话·成长”的评优工作由哲学社会学院团委负责,学生参与的上述两个专项实践活动不在学生所在学院重复评优,也不计入学生所在学院评优基数。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须在3月22日(星期日)前完成推优人选的公示,并将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团委公章的《2025-2026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推优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shsj@lzu.edu.cn,《2025-2026学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登记表》(附件4)及《2025-2026学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5)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四、实践时长认定
各单位要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校教〔2021〕101号)有关规定严格信息审核,校团委将根据“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的时长信息进行第二课堂积分转化。
联系人:田贯辉、明岩 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
王曼榕 兰州大学创新创业实践联合会
联系电话:0931-8912914、19809145587
联系邮箱:shsj@lzu.edu.cn
附件: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