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大学生“返家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委 | 发布日期:2026-03-11   】 【选择字号:

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校团委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兰州大学大学生“返家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团委发〔20261)要求,现将本年度寒假社会实践总结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报备工作

    各单位要指导所有参与20252026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登录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学生端https://twsys.lzu.edu.cn/lzutwstu/,在寒假社会实践版块进行登记报备。参与“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的同学无需从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报备。

    报备登记时,学生应上传《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附件1)、《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2及实践照片1-2张,系统所填报的相关信息应与《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一致。

    各单位管理员须于322星期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审核工作。

    二、评优推荐工作

    各单位可根据实践活动的实际开展情况和结项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不超过实践总人数的10%推荐“优秀学生”实践团队可按照专项实践不超过15%、非专项实践不超过10%的比例推荐“优秀团队”(数据核算遵循四舍五入原则,单项不足1”的可酌情推荐1个)。“兰大使者母校行”的评优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传承·对话·成长”的评优工作由哲学社会学院团委负责学生参与的上述两个专项实践活动不在学生所在学院重复评优,也不计入学生所在学院评优基数。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须在322星期日前完成推优人选的公示,并将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团委公章的《2025-2026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推优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shsj@lzu.edu.cn2025-2026学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登记表》附件4)及2025-2026学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5)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四、实践时长认定

    各单位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校教〔2021〕101号有关规定严格信息审核,校团委将根据“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的时长信息进行第二课堂积分转化

 

    联系人:田贯辉、明岩 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

    王曼榕 兰州大学创新创业实践联合会

    联系电话:0931-891291419809145587

    联系邮箱:shsj@lzu.edu.cn

 

    附件

        1.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

        2.家长知情同意书

        3.2025-2026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推优名单汇总表

        4.2025-2026学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登记表

        5.2025-2026学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登记表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2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