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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发〔2025〕3号 |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大学生“返家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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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校团委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2025年寒假,我校组织开展了大学生“返家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总结评优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系统报备工作 各单位要指导所有参与2024—2025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登录“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学生端)”进行登记报备。 系统报备时,须上传《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附件1,盖章扫描件)、《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2,扫描件)和实践活动照片(2—3张),实践开始日期及结束日期应与《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上的时间保持一致。 各单位管理员须于3月9日18:00前在系统内指导学生完成报备工作并完成管理员端的审核工作。 二、评优推荐工作 各单位可根据实践活动的实际开展情况和结项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不超过实践总人数的10%推荐“优秀学生”(数据核算遵循四舍五入原则,单项不足“1”的可酌情推荐1个)。“兰大使者母校行”的评优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参与该项实践活动的学生不在学院重复评优,也不计入学院评优基数。 三、材料报送工作 各单位须在3月9日前完成推优人选的公示,并将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团委公章的《2024—2025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推优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2024—2025学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shsj@lzu.edu.cn,纸质件交至榆中校区至公楼B110室/城关校区东区新竹苑4楼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展览馆大厅。 四、实践时长认定 在开展社会实践时长认定工作时,“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按照实际宣讲的学校数量认定时长,一所学校认定一天,不设上限;其他实践活动的认定标准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要严格进行信息审核,校团委将根据“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时长认定和积分补录。
联 系 人:田贯辉 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 赵 颖 兰州大学创新创业实践联合会 联系电话:0931-8912914/5292684 联系邮箱:shsj@lzu.edu.cn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5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