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25〕10号

 

 

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校团委各办公室、校级主要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团结引领全校团员青年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依据《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共青团专项工作先进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负责人、十佳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详见《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附件1)。

三、评选名额

1.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10个;

2.兰州大学共青团专项工作先进单位:每项5个;

3.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支部总数的5%

4.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10个;

5.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10名;

6.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10名;

7.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10名;

8.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全校总名额不超过共青团员总数的2%,具体名额详见《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2),其他单位、校团委各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评选表彰名额单独下达;

9.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全校总名额不超过共青团员总数的4%,具体名额详见《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2),其他单位、校团委各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评选表彰名额单独下达;

10.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10个;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负责人:10名;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指导教师:10名;具体评选由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统筹考虑本科生和研究生团员、团支部情况开展评优推荐工作。

四、评选办法

详见《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附件3)。

五、申报流程

1.分类申报:个人或者团组织负责人按类别填写《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4),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的需提交主要事迹材料,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还需提供先进工作做法支撑或证明材料,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上交给所在推荐单位。

2.审核推荐:推荐单位评审推荐,针对申报单位和个人情况需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上报。其中,校团委各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推荐申报的学生个人,均需征求所在团支部和学院团委的意见,并通过所在学院团委统一上报材料。各推荐单位出现推荐人员不符合条件、重复推荐等情况的,不再进行二次推荐。

3.学校审核:校团委通过书面评审、答辩评审综合考察等方式进行评定,确定拟评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名单。

六、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将评优表彰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等基础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指导相关集体和个人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形成鲜明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根据《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2),结合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存在有违校纪团纪的坚决一票否决

2.要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深入了解和审核推荐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推选规则要求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撤销选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请各推荐单位于411日前报送评优材料至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要求如下:

《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4(含主要事迹材料)——Word可编辑电子版1份,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由推荐单位按条件进行遴选,不再上报申报表,在汇总表(附件5)中准确上报信息即可。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还需提交含单位推荐意见和签章的纸质版1份及相关表彰奖励支撑材料。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负责人、十佳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材料由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通知申报。

《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各奖项推荐汇总表》(附件5——Word可编辑电子版1份,含学院党、团组织推荐意见和签章的电子版扫描件1份。推荐为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在汇总表备注栏注明,由其他单位、校团委各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等推荐的人员需在汇总表中备注栏注明推荐组织情况。

 

人: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  侯海坤

联系电话:0931-8912914/5292684

人: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  郭佳佳/程汉东

联系电话:18195046098/13830637968

通讯地址: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团委102/榆中校区至公楼A117

电子信箱twzzb@lzu.edu.cn

附件1: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

附件2: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3: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

附件4: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申报表

附件5: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奖项推荐汇总表

附件6:主要材料事迹说明

附件1-6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