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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发〔2025〕14号 |
关于2025年度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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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青年师生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为“在西北办好一流大学”,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团结奋斗,校团委决定授予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等10个基层团委“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文学院团委等36个基层团委“兰州大学共青团专项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李娜等10名团干部“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闫玮等11名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称号;授予潘佳怡等11名团支部书记“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称号;授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青年研习社(“青马”宣讲团)等10个学生社团“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称号;授予苏美文等10名教师“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称号;授予吕冰怡等10名同学“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负责人”称号;授予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学专业2023级团支部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授予经济学院2023级学硕第一团支部等58个团支部“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陶洪刚等632名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授予陈玟琦等1307名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加倍珍惜荣誉、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奋发有为,为党和人民事业、为学校发展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党赋予的使命任务,发扬兰大青年永久奋斗的光荣传统,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