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9〕34号

 

 

关于表彰甘肃省第四届大学生运动会兰州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在甘肃省第四届大学生运动会上,兰州大学代表团全体运动员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共获得金牌50枚、银牌35枚、铜牌18枚,取得了第四届甘肃省大学生运动会奖牌榜第一名、本科甲组团体总分第一名、本科乙组团体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荣获“优秀组织奖”“校长杯”荣誉,展现出了兰大青年敢为人先,充满活力的精神品质,体现出兰大人“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精神和“坚守奋斗”的兰大品质。

为表彰我校青年在甘肃省第四届大学生运动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校团委决定:授予甘肃省第四届大学生运动会兰州大学田径甲组代表队等7支代表队“兰大好青年”(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李瑞伦等8名团员“兰大好青年”(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祖雪薇等61名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坚守奋斗的兰大精神,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为全校体育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同时,也号召全校团员青年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学习,不畏艰难,努力拼搏,勇攀高峰,展现新时代兰大青年的良好精神面貌,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汇聚青春正能量!

  附件:甘肃省第四届大学生运动会兰州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名单.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