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青马工程”学员开展暑期国(境)外研修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团委 | 发布日期:2025-05-16   】 【选择字号:

各学院团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团委各办公室、各直属学生组织:

    为不断提升我校“青马工程”培养质量,拓展“青马”学员的知识面和国际视野,根据《兰州大学“青马工程”研修基金管理办法》,校团委拟于2025年暑期支持并资助部分“青马”学员赴国(境)外高校开展研修或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

    从具有校级及以上“青马工程”培养经历的在校生中进行选拔,含目前正处于集中培养阶段的校级“青马工程”学员。根据实际情况拟支持并资助部分学员于2025年暑期赴国(境)外高校开展研修或社会实践活动。

    二、项目来源和经费资助方式

    “青马工程”学员暑期赴国(境)外研修和实践的项目来源须为学校公布的2025年暑期交流项目。具体信息可参考:https://faoffice.lzu.edu.cn/hdapp/bas/col.php?sn=tzggs

    学生可按《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办法》和所在学院相关办法申请资助,其余部分由校团委从“青马工程”研修基金等相关基金统筹支持(支持标准为:项目费2万元以下的项目,支持1万元;项目费2万-3万元的项目,支持1.5-2万元;项目费3万元以上的项目,支持2.5-3万元)。

    备注:

    《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办法》第六条规定:参加寒暑期交流项目资助标准为非亚洲国家(地区)项目不超过0.3万元人民币/生/周,资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生;亚洲国家(地区)项目不超过0.1万元人民币/生/周,资助总额不超过0.5万元人民币/生。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学生填写《青马学员暑期赴国(境)外研修实践报名表》(见附件),于2025年5月22日前将电子版(word版、盖章扫描版)提交至校团委邮箱twzzb@lzu.edu.cn。同时,登录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按照通知公告中公布的对应项目要求同步报名。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侯老师,联系电话0931-8912914。

 

    附件:青马学员暑期赴国(境)外研修实践报名表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