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现将兰州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项工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本次项目结题验收的对象为所有通过中期检查的2025年兰州大学各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创新训练项目
1.填写《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项书》(附件1);
2.提交结项成果,结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结题论文、科技发明实物、调研报告、咨政报告等。成果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撰写,外语类专业可由学院确定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撰写。成果正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6000字,撰写格式参照《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附件2)。使用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撰写的成果,一般应附上不少于1500字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书写的详细摘要。
(二)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
1.填写《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项书》(附件1);
2.提交项目商业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3.参加各类比赛的总结说明;
4.创业实践项目还需提交项目执行期内公司的运营情况报告。
三、结项流程
(一)各单位审核阶段(4月3日前)
1.创新训练项目
(1)学生材料提交说明
项目负责人将《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项书》(指导教师签字、各单位盖章后的PDF扫描件)上传至团委综合管理系统。校级、省级大创负责人须在系统内准确填写项目负责人本人银行卡账号、开户行信息(具体到支行),后续经费发放工作将以系统内备案的银行卡账号为准。
(2)各单位材料提交说明
各单位管理员须于4月3日前在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内完成项目审查、结项答辩与推优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2025年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项答辩成绩汇总表》(附件3);
②结项项目成果(word版);
③2025年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基础数据统计表(附件4,excel版);
具体提交方式及流程见附件5。
2.创业训练(含培育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项目负责人于3月30日前通过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相应材料,由兰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后续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3.项目延期说明
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为一年。既不申请延期、也不参加结项的项目,视为自动终止其项目,不予结项。
申请延期的大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在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内提交延期申请、各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
(二)学校审核阶段(4月3日—4月中下旬)
兰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使用维普系统(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lzutw)对大创各项目团队的结项成果进行查重校验(查重率=全文总相似比=复写率+自引率+他引率+专业术语)。
各单位推荐的拟评优项目查重率不高于30%视为通过,高于30%取消评优资格并按照一般项目处理;一般项目查重率不高于30%视为通过,高于50%视为不通过并直接取消结项资格、不再复查,介于30%~50%之间可在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第二次查重率不高于30%则查重通过,否则取消项目结项资格。
查重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结项资格及评优资格,评优名额取消后不再递补。
四、总结评优阶段
各单位推荐评优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实际结项项目数量的10%,校级(含省级)大创、国家级大创分开计算,如有小数一律舍小数取整(国家级大创评优数量小于1时可酌情取1)。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及科研朋辈导师自然获评“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朋辈导师”称号,兰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评定“优秀组织单位”若干。
联 系 人:田贯辉、尚子墨
联系方式:0931-5292914/8912914、18709426054
联系邮箱:lzucxcy2022@163.com
附件3:2025年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项答辩成绩汇总表
兰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