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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委发〔2025〕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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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校共青团及专职团干部工作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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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校团委各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全面总结2025年度全校共青团工作,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奋进“十五五”、建功新征程,校团委决定对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及专职团干部个人进行2025年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共青团工作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志愿服务、青年发展与权益维护共七个部分。结合工作总结、过程管理记录、支撑材料等进行分类考核、综合评分。各学院团委工作综合评分=Σ(分类考核总分*权重)+附加分-扣除分。其中,各项分类考核权重分别为:思想引领15%、组织建设15%、创新创业15%、社会实践15%、校园文化15%、志愿服务15%、青年发展与权益维护10%,附加分、扣除分据实计算。 因工作内容和工作对象的特殊性,第一医院团委、第二医院团委、机关团总支、体育教研部直属团支部、后勤保障部直属团支部等团组织的考核内容指标单独下发。 二、专职团干部个人考核 (一)各学院专职团干部考核 对任职6个月以上的专职团干部进行考核。各学院专职团干部的考核由所在团委整体工作考核、个人分管工作考核、工作过程考核、学院党组织评分、考核小组评分、服务对象评分、附加分等7项内容组成,采取百分制,前六项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0%、20%、15%、15%、15%、15%,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据实计算。具体标准和要求参见《兰州大学共青团干部考核办法》(团委发〔2021〕16号)。 (二)校团委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第一医院团委、第二医院团委、机关团总支、体育教研部直属团支部、后勤保障部直属团支部专职团干部考核 校团委内设机构负责人考核由工作过程考核评分,个人工作总结鉴定、各基层团组织、考核小组、服务对象评分以及附加分等6项内容组成,前五项所占的比例均为20%,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据实计算。 第一医院团委、第二医院团委、机关团总支、体育教研部直属团支部、后勤保障部直属团支部专职团干部的考核方式将参照校团委内设机构负责人考核内容进行设置,具体考核方式单独通知。 (三)附加分 专职团干部获得省级及以上共青团工作相关荣誉表彰每项加0.3分;承担并顺利完成我校共青团或上级团组织的重大工作、重要任务,或者作出突出贡献者,每项加0.3—1分,具体由考核小组审核认定,附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分。 三、考核程序 (一)提交材料 各单位认真总结本年度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工作总结(见附件1)、工作考核评定表(见附件2)、基层团组织评分表(见附件3),各专职团干部提交个人工作总结鉴定表(见附件4)、兰州大学团干部目标考核任务责任书(见附件5)。 (二)核定评分 考核小组根据提交的相关材料对各单位共青团工作和专职团干部进行综合核定评分。 (三)考核组织和结果运用 1.共青团工作和专职团干部考核由团委常委会领导、考核小组实施。 2.共青团工作考核:根据分类考核排名,各工作类别分别评选出3—5个“单项工作优秀单位”;根据综合考核排名,共评选出8—10个“优秀基层团组织”;以上奖项集中于次年“五四评优”工作中予以表彰。 3.专职团干部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其中,考核排名前20%的为“优秀”,考核低于60分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违法违纪、违反师德师风的;所负责的工作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相关规定受到处分的;无故不参加工作例会、重大活动和相关培训超过4次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务职级推荐、评奖评优、外派学习时的重要依据。 4.经学校派遣的挂职、借调的专职团干部,以服务单位的考核结果为准。 四、工作机构 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兰州大学2025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赵 赟 副组长:鲁 静 李传辉
请各基层团组织于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工作总结、工作考核评定表、个人工作总结鉴定表、基层团组织评分表、兰州大学2025年团干部目标考核任务责任书(含Word、Excel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邮箱twzzb@lzu.edu.cn,个人工作总结鉴定表纸质版单独提交至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
联 系 人:于 新 0931-5292684/8912684 联系地址: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团委101室 榆中校区至公楼B111室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5年12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