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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发〔2025〕10号 |
关于开展2025年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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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校团委各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青年师生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为“在西北办好一流大学”,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团结奋斗,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2025年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兰州大学在校师生,附属单位、附属医院在职人员。中国国籍,须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5年5月1日-2011年4月30日出生),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想信念坚定,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踊跃投身于学校改革发展事业,积极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在师生员工中具有良好群众基础,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楷模;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价值追求的榜样; 4.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5.在岗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 6.原则上面向兰州大学青年教职工开展评选,在校学生中有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领域表现突出的也可进行推荐。 三、评审程序 (一)宣传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的推荐报送工作,积极发掘先进典型。 (二)推荐申报:符合要求的个人需填写《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见附件),积极准备推荐材料(具体要求见下文),并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各单位汇总材料后,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至多推荐1人作为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并于4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 (三)审核评定:设立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邀请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等担任评委。校团委对照评选条件,汇总申报候选人材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核与初步筛选,并组织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依据评审结果产生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拟推荐表彰人选10名。 (四)公示表彰:将拟推荐表彰人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同时,通过校内外媒体对获得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个人及其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1.《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申报人如实填写,所填写的表彰奖励情况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形式的证明材料。 2.《个人事迹材料》:300字以内简要介绍和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 切忌空话、套话,标题为“XXX事迹材料”。另附个人工作生活照3-5张,单独打包。 以上材料均需要报送纸质版、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电子版。 各单位在推荐报送过程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保所推荐的候选人符合各项评选要求。近五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的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如违反师德师风、校规校纪,一经查实,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章和证书。
联 系 人: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 侯海坤 联系电话:0931-8912914/5292684 通讯地址: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团委102室/榆中校区至公楼A117室 电子信箱:twzzb@lzu.edu.cn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