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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发〔2025〕30号 |
关于举办兰州大学“青马工程”第十九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至公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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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校团委各办公室、校级主要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团中央《共青团做好新时代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行动计划》《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及团省委等五部门《甘肃省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方案》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根据我校大学生骨干培养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兰州大学“青马工程”第十九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至公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兰州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论述,着眼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着眼为党培养和输送坚定的青年政治骨干,通过规范开展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为党培养和输送一批政治忠诚、信仰坚定、能力突出、素质优良的青年政治骨干,引领“青马工程”学员增进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培养方式 兰州大学“青马工程”第十九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至公班)培养周期为1年,以“思想政治教育”和“引领力教育”为核心,采取必修+选修课程培养模式,围绕思想引领、专题学习、参观考察、实践锻炼、能力提升、团队建设、调查研究等方面制定目标任务和课程体系,结合培养期各环节学习实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结业并颁发证书。具体培养要求详见《兰州大学“青马工程”第十九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至公班)培养方案》(附件1)。 三、选拔范围 非应届毕业生或已明确取得免试攻读本校上一级学位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大三及以上)、研究生。 四、选拔条件 1.政治素养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 2.思想品德良好,热爱祖国,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健康积极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友爱集体,群众基础良好。 3.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养突出,全面发展、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学术科技、创新实践、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第二课堂”学习实践活动。 4.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以及共青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入学以来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荣誉或奖励。 5.身心健康,时间充裕,参训人员应当具有参与培训的主观意愿和客观条件,确保能够圆满完成各阶段的学习实践任务。 6.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在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五、工作安排 (一)选拔原则与名额 坚持“少而精”原则,本期“青马工程”至公班计划选拔学员60人,校团委各中心、校级主要学生组织、各学院团委可择优推荐不超过2人参加选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自动纳入培养,不占推荐名额。 (二)选拔方式与材料提交 本期培训班选拔采用“材料审查+笔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请各推荐单位于10月19日(星期日)22:00前,将推荐学生的以下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1.《兰州大学“青马工程”第十九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至公班)报名表》(附件2)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版; 2.个人陈述PPT(不组织答辩,作为材料评分),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生工作经历及对参加“青马工程”的认识等,文件命名为“学院+姓名+个人陈述”; 3.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扫描版)。 各推荐单位应当高度重视,严格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优良、发展潜力巨大的优秀学生,并配合做好学员的培养和跟踪工作,确保各级大学生骨干培养形成合力,实现预期效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郭佳佳 联系电话:0931-8912914 联系地址: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团委102室/榆中校区至公楼一楼B111室 电子邮箱:twzzb@lzu.edu.cn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