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推进落实团中央“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引导在校大学生通过实习锻炼,熟悉国情省情社情、树立正确就业观念、把准职业发展定位、储备就业创业能力。按照团省委“甘肃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部署,决定开展2025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优先推荐“青马工程”学员、品学兼优的困难家庭学生。
二、实习单位
(一)政务实习
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二)企业实习
在甘设有工作地点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三、实习时间
1.暑期实习岗位。实习时间原则上从2025年7月上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且不少于1个月,具体日期可由实习单位与实习学生协商确定。
符合条件的实习学生,经实习单位、学校、学生三方协商一致的,可延长实习期限或达成就业意向。确定延长实习期限或达成就业意向的,实习单位需向所联系团委报备。
2.日常实习岗位。实习时长不限(一般为学生在校期间),由实习单位与学生协商。同时,结合“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乡镇、街道、社区实习实践活动。
四、报名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学习勤奋、学业优秀,有创新精神,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3.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管理。
4.本人自愿并确保能全程参与实习,并征得家长同意。
5.符合实习单位确定的其他参与条件,详见岗位信息。
五、工作流程
(一)发布岗位信息(6月23日-7月6日)
团省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征集到的实习岗位信息,由团省委负责在甘肃共青团网站和甘肃青年、甘肃省学联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各市(州)、兰州新区团(工)委、高校团委征集到的实习岗位和职场体验活动信息,在各自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团属新媒体平台进行发布,同时可自行选择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服务平台”发布岗位。甘肃共青团网站和甘肃青年、甘肃省学联微信公众号将同步转发。
(二)学生报名(6月23日-7月6日)
学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25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由院(系)团委、校团委审核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名为:扬帆计划+学校名+本人姓名,发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汇总表。
(三)确定选用(7月14日前)
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选用工作,并于7月14日前通知报名学生选用结果及实习报到时间。
(四)报到上岗
学生需携带《2025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安全登记表》(附件2,须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学生在实习期间至少撰写一篇参加“扬帆计划”的实习感悟。
用人单位需妥善保管实习学生的《2025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安全登记表》至实习结束。经核实实习学生个人信息无误后,需现场退回实习学生身份证、学生证(研究生证)等证件。双方签订《2025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实习协议书(模板)》(附件5),或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自拟实习协议书,但要明确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期补助情况、双方权利义务、劳动保护、协议解除或变更、法律效力等内容。
(五)实习结束(8月底)
实习结束时间不做统一要求,原则上实习时长不少于1个月。学生实习结束后,经用人单位确认,须对实习合格的学生作出实习鉴定,有条件的可颁发实习证书。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贯辉
联系方式:0931-8912684
电子邮箱:tiangh@lzu.edu.cn
附件:
3.2025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实习协议书(模板)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